1月10日,从省工商局获悉,今年将改变网络购物“没人管”的局面:将把网络商品交易以及有关服务行为纳入监管范围。
据介绍,目前,网络购物存在三方面的问题:一是产品实际效果与广告宣传不符,部分网商夸大宣传,消费者实际购买商品与宣传相差甚远;二是网商不肯承担“三包”责任,消费者退货换货时遭遇困难;三是网络购物不开具发票,造成纠纷难解决。
省消协消费指导处主任王中胜表示,由于涉及异地维权,网商大多是自由个体,没有进行注册登记,因没有规定工商部门是主管部门,遇到消费纠纷时,消协只能从中调解,工商部门也没有强制的“硬手段”进行管理。
去年7月份,国家工商局宣布将网络购物纳入其监管范围,并确定“以网管网”的原则,辖区内市场主体开办的网站将全部建档,并采用技术手段进行搜索。并拟就《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目前正在全国工商系统内部征求意见。
省工商局透露,今年,河南将在全省范围推行此办法。届时,工商部门将对网络购物履行三种职责:一是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二是推动网上商品交易的健康发展;三是保护网上企业和消费者交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