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4 08:56阅读:80
作者 : 千讯 来源 / 上海证券报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五、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六、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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