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将有“大动作”
对取得全国工艺美术金凤凰奖和百花奖的获奖者,省财政将予以奖励,其中金奖5万,银奖2万,铜奖1万。12月5日,我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日前出台的《山西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作了解释说明。
根据该《办法》规定,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资金将由省财政预算安排,每年约500万元,这些资金将主要用于11个方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基地、大师工作室、工艺美术珍品馆的建设和维护;传统技艺抢救、保护和创新;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技艺、工艺美术珍品的研发、认定等工作;工艺美术类人才的培养、培训、大师带徒等教学、教材的资助;征集、收藏、宣传、出版传统工艺美术技艺资料和优秀工艺美术代表作品;组织工艺美术大师创作优秀作品;科研及产品开发、推广,促进工艺美术规模化、产业化;组织参加展览和国内外交流活动;对获金凤凰奖和百花奖者给予奖励;项目绩效评价方面的支出;经省委、省政府委托交办的其他开支项目。
凡在我省民政、事业、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或个人,不分所有制和隶属关系,均可提出项目申报,并由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省工艺美术协会和省财政厅审核后确定,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