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近期出台了新规,从本月起,消费者购买的旧家电,要有至少三个月保修期,填补了旧家电市场没有保修期的空白。
商务部出台了《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市场上流通的旧电器(电器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电子产品将获得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购买的二手家电只要还在“三包”期内,均可依法获得免费维修服务。
同时,按照新规,经营者必须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而购买者自己也要记得及时索要。此外,新规还规定经营者收购旧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当对收购产品进行登记。登记信息应包括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品名、商标、型号、出售人原始购买凭证或者出售人身份信息等。同时,经营者不得将在流通过程中获得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信息用于与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活动无关的领域。旧电器电子产品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出售人应当在出售前妥善处置相关信息,经营者收购上述产品前应作出提示。
对于新规,一些商家表示,保修期如果延长的话,他们会在旧家电出售时涨价。
上述老板表示,旧家电的保修期与售价有很大的关系。“旧空调因为售价高,有的甚至达到了上千元,所以其保修期才会延长至半年。”他说,其他诸如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旧家电,价格都在小几百元,维修期自然短。
一位卖旧空调的老板娘称,保修期的延长无疑会增加经营业者的保修成本,而保修成本是算在售价中的。因此,她预计,旧家电会迎来小幅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