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底下乡政策在持续了四年之后,终于落下了帷幕。从2月1日起,购买含电动自行车在内的10种家电下乡产品,将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家电下乡”是国家为拉动内需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对农村消费者购买指定家电产品给予13%资金补贴的一项惠农工程和惠民政策。由于紧紧抓住了当前农村家电普及的有利时机,家电(家电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下乡政策直接提高了农民消费能力,在更大范围内调动农民购买的积极性,真正把内需特别是农村消费启动起来;同时,推广家电下乡,能够让更多的农民用上性价比高、服务有保障的名牌家电产品,尽早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石家庄市自2009年2月1日推行家电下乡政策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在全省始终名列前茅。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市家电下乡销售产品331.22万台,销售额为85.73亿元,补贴额9.53亿元。销售量最大的是冰箱、彩电、空调,行唐县、赵县、藁城市位列全市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前三名。
伴随着家电下乡政策的圆满结束,按照有关规定,自2月1日起,我市所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也必须立即撤下“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撤掉店内所有家电下乡有关宣传材料,取消家电下乡专区(专柜),不得再利用家电下乡名义进行任何形式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