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底,全市公共机构、宾馆、饭店、商场、商用写字楼、工业企业等生产营业性单位,全面禁止使用白炽灯。
昨日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市发改委等8部门已编制完成《北京市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行动计划(2011-2015)》,并向社会公布。
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说,到2015年,全市停止进口、销售15瓦及以上白炽灯,公共生产营业性单位停止使用白炽灯,节能光源及高效灯具广泛采用,废旧光源回收处理体系基本建立,有利于绿色照明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按照阶段目标,今年6月1日起,停止进口与销售功率在100瓦及以上白炽灯;2015年1月1日起,停止进口与销售功率在15瓦及以上白炽灯。
今年要在残疾人、低保户家庭和中小学生范围内,以及中小学校领域开展白炽灯换购节能灯工作,推广节能灯500万只。对低保户和残疾人家庭,费用补贴延续“一元节能灯”政策。
2013年底,市级政府机关全面停用白炽灯;2015年底,宾馆、饭店、商场等生产营业性单位全面停用白炽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