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昨日联合下发通知,宣布继去年在山东、宁夏两地先行开展建材下乡(水泥)试点后,今年相关范围将新增北京、天津、重庆三个直辖市,同时要求严控下乡产品的质量,防止淘汰产品向农村倾销。
住建部:2011扩大建材下乡 京津等5省市成为试点
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要根据节能农房建设的增量、成本和农户经济承受能力确定地方政府补贴标准。并明确下乡建材产品质量要求,根据产业政策、当地建材保障情况、建材下乡产品质量要求等合理确定水泥和节能建材产品目录,向社会公布。对目录中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查,定期向社会公告。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防止因流通环节过多,导致的价格难降,通知鼓励中标企业在乡镇或农房建设量相对集中的村庄设立建材销售联系点,延伸流通末端,汇总农户需求,统筹建材配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建材信息服务中心等供需平台,方便农户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