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家电“以旧换新”中出现的“骗补”现象,相关部门再出新政。23日商务部、财政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首次对购买新家电的数量作出限制,个人“以旧换新”总量不超过5台,单位购买总量不超过50台。
业内人士表示,新出台的限购措施主要是为了杜绝倒卖家电“以旧换新”凭证,骗取补贴的现象出现。
修订稿明确,本轮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执行期为2010年6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个人将家电“以旧换新”需受数量限制。
修订稿规定,购买新家电不受交售旧家电品种对应限制。修订稿中,家电补贴标准不变,依然为新家电销售价格的10%。补贴上限分别为电视机400元/台、电脑40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
2010年4月,北京市商务委曾对在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中违规的企业开出首张罚单,大中电器等三家企业各缴纳了10万元罚金。
东三环双井桥某家电卖场负责人坦言,“有了限购规定之后对于大量回收旧家电骗补行为能起到一定的制约,但是效果也不明显。”消费者“以旧换新”的购买记录并不能在全市范围内查询,“限购5台”的措施只能局限于一家门店。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有进一步的操作细则,可以有效查询消费者的购买数量,我们会按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