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6月起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将扩大到符合条件的省市

2010-03-06 10:19阅读:185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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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财政部、商务部、环境保护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实施申报工作的通知。2010年6月起,家电以旧换新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符合条件的省市都可参与。

通知称,尚未实施家电以旧换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提出申请。

  千讯行业注意到,关于回收处理环节,相关部门要求拆解能力要与回收能力相符,并且鼓励跨区域联合深度处理废旧家电的拆解产物,比如含铅玻璃、电路板等。

商务部数据显示,截至2月20日,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等9个试点省份家电以旧换新共回收旧家电717.1万台,销售新家电662.6万台,销售额达到262.8亿元。

一位家电企业负责人5日表示,几乎所有的家电企业都从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中不同程度受益。如果以旧换新扩大到其他省市,对销售的促进会非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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