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是全国家电“以旧换新”9个试点省市之一。浙江省政府日前就该项持续到2010年5月31日的政策的范围、对象和标准进行了细化。
根据浙江省政府的规定,补贴范围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5类家电产品。
享受补贴的对象为两类,即浙江省将对交售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补贴,对回收补贴范围内的旧家电并送到拆解处理企业的运输费用给予补贴。
据了解,交旧购新补贴不超过家电销售价格的10%,并分品种确定每台补贴最高上限。其中,电视机400元,电冰箱(含冰柜)300元,洗衣机250元,空调350元,电脑400元。回收运输实行定额补贴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浙江省政府指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行霸市、价格欺诈等行为,防止地方保护和市场垄断。
据有关部门测算,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可以带动浙江省家电消费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