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家电下乡商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三大类。符合补助的三类商品价格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1500元,电冰箱(含冰柜)单价不超过20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凡是具有农村户口的人员,其在本省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按规定的时限向所在地乡镇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即可给予产品价格13%的财政资金直接补贴。但每户每类产品的购买数量不得超过2台(件)。
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比照粮食直补办法,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乡级财政部门申报,乡级财政部门核实确认后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购买人的储蓄账户。
今年以来,潍坊积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大力设置销售网点,开拓农村市场,引导农民消费。目前全市已核准备案销售网点120多个,覆盖了全市所有县市区和部分乡镇,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31792台(件)。其中:彩电89335台,冰箱36408台,手机6049部,销售额突破2亿元,已向购买电家下乡产品的农民发放补贴1766.8万元。销售网点设置数量、销量(销售额)及发放补贴额三项指标居全省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