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盟地区4+7城市除外。各地区委派代表参加联合采购办公室(下称“联采办”),代表联盟地区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军队及社会办医疗机构等实施部分药品及相关服务的集中带量采购,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日常工作并具体实施。
是的,这个文件已经表明全国带量采购启动,实行4+7城市基础上的25个品种,目前还没有扩展药品;不过入围企业会扩展,有1家、2家和3家企业入围的相关规定。企业入围的量多少,直接与采购量大小相关。不过还会留有一定的空间给非带量采购企业。之所以称这个文件是“全国带量采购发令号”,则是因为所覆盖范围已经遍及31个省份。
事实上,全国带量采购的信号在今年7月份已经释放。国家医保局召开了“4+7”集采扩面企业座谈会,与会企业既有第一批中标企业华海、安必胜、江苏豪森、扬子江、阿里斯康等,也有第一批的落标企业。所谓的“集采扩面”,是指第一批集采的25个中标产品将在全国所有省份及地区全面启动带量采购。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文件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但与第一轮带量采购只有一家企业文件中标不同,计划中的“集采扩面”有望引入市场期待的“多家中标”机制,正式文件预计今年10月前公布,年底进行招标,明年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