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食药监总局组织专项抽检粽子550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来自京客隆、大润发、沃尔玛销售的粽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怀柔店销售的标称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枣粽子,商业无菌检验结果为非商业无菌。国家标准规定应该符合商业无菌要求。
据了解,商业无菌一般指食品经过适度的热杀菌以后,不含有致病微生物和常温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是罐头食品所必须满足的微生物要求。《粽子》(SB/T 10377—2004)规定真空包装类粽子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要求。商业无菌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杀菌不彻底或产品包装密封不严。
据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销售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聊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济南玉成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棕和黑香米棕,安赛蜜检出值分别为0.06g/kg和0.10g/kg。国家标准为不得检出。安赛蜜是目前常用的食品添加剂之一,广泛应用于各种食品中,主要赋予食品甜味。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速冻粽子中不允许添加安赛蜜。
速冻粽子中超范围使用安赛蜜的原因应该是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违规添加所致。虽然安赛蜜在人体内无积蓄,安全性较高,但相关食品生产企业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产品使用范围及使用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