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7日公布跨境电子商务(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研究报告)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共包括1142个八位税号商品,服装鞋帽、部分化妆品、以及配方奶粉和纸尿裤等均在清单之列。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实施清单管理,主要是为避免工业原材料等商品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渠道进境,扰乱正常贸易秩序,同时便于日常征管操作。
财政部表示,清单内的商品将免于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直购商品免于验核通关单,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验核通关单、“二线”出区时免于验核通关单。
根据此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自4月8日起,中国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并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2000元人民币,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万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取消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