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广东、天津、福建3个自贸区自挂牌以来吸收外资聚集效应明显,共吸收合同外资226.38亿元。
沈丹阳说,广东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70家,吸收合同外资77.73亿元,占同期广东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吸收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28.76%和45.26%。主要投向金融服务、商贸(商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等行业。
天津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80家,吸收合同外资117.12亿元,占同期天津全市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吸收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58.82%和69.42%。租赁业成为外商投资热点。
福建自贸试验区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46家,吸收合同外资31.53亿元,占同期福建全省新设外商投资企业数及合同外资的比重分别达71.57%和53.55%。
此外,自贸区内新设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今2015年1-5月,广东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14217家,注册资本5779亿元;天津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4500家,注册资本1062亿元;福建自贸试验区区域内新设企业9296家,注册资本125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