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上午11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就商事制度改革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提到,在规范网络交易过程中,必须加强政府和企业的沟通与合作。张茅指出,工商总局已出台《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但还不够完善,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
张茅称,网络(网络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交易发展迅速。据统计,去年网购数量达到27898亿,达到了社会商品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0%,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以30%-40%的速度增长。2013年“双11”活动期间,网购达到了350亿,占当时全国日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0%;2014年达到570亿,占到了日消费品总额的70%。
张茅认为,网购确实方便了消费者,促进了消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夸大宣传、假冒产品较多、商品退货难等问题。他表示,工商部门在处理这些问题的时候,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方面难度也比较大。
对于这种新的业态、新的商业方式,如何更好地在规范中促进它的发展,这是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面临的一个新问题。
第一,加快这方面的法治建设,法律法规相对滞后。工商总局已出台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但还不够完善,现在正在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立法。
第二,完善监管方式。网络购物有很多新的特点,工商总局作为网络购物的主要监管部门,传统的监管方式已经不完全适用了,要通过信息化的方式解决。同时,也要和电商、互联网企业更好地沟通,既听取他们的意见,也对他们进行指导,要求他们进行自律。
第三,互联网交易平台要担负起重要的责任,网络交易不是法外之地,也要按照法律和规矩来办,也要讲诚信、讲信用,也要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比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七天之内可以无理由退货,鲜活食品等除外。
张茅表示,第三方交易平台要对网店切实负起责任,加强自律和内部的监管。要促进网络购物的发展,就必须规范。而在规范当中,必须加强政府和企业的沟通与合作,来共同破解这个难题,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同时也对于我国整体促进消费、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更好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