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零售业将设企业个人信用“黑名单”

2015-02-06 04:07阅读:33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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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春节零售业迎来销售高峰之际,为进一步加强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国家五部委联合发文,要求加强零供交易监管。

2月5日,从商务部获悉,日前该部门联合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工商总局办公厅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指出,鼓励零售企业建立健全与供应商的纠纷调解机制,通过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设置专门岗位,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调解纠纷。同时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将违法违规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纳入有关部门的信用信息系统和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黑名单”,并依法向社会公示。

监管

零售商必须明码标价

据了解,近年来,国内零售业零供关系紧张,部分强势零售企业往往以侵占供应商资金链来获利,部分强势供应商又往往以“断供”叫板零售企业。

针对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等问题,我国相关部门曾先后出台过《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等,并联合开展过清理整顿工作,探索建立长效机制,采取多种方式促进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总体来看,企业收费行为逐步规范,行业自律意识不断提高,零售商供应商交易关系逐步改善。”商务部表示,但部分企业逃避市场监管、违规收取费用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为此,日前商务部联合发改委、公安部、税务部、工商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零供关系,建立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

从上述通知看到,商务部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规范零售商促销服务收费行为。“零售商为吸引消费者、扩大销售,依照合同约定开展促销服务可以收取相应费用,但不应以促销行为代替应向供应商提供的基本营销服务。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物价)、工商等相关部门,引导零售企业规范促销服务费用具体项目,合理合法收费。”

《通知》要求,发展改革(物价)部门要会同商务主管部门指导、督促零售企业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明码标价,并加大对收费公示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同时,通知要求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物价)、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健全定期会商制度,加强执法协作,严肃查处不公平交易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部门的举报投诉平台,接受各界人士的投诉,并建立举报投诉移交转办和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一查到底。建立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始终保持打击违规收费行为的高压态势。”

行业

减少中间环节 回归采买本源

零售企业收取供应商各种名目的费用,而且长期占用供应商账款,以此作为盈利点由来以久,这也是导致零供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

步步高董事长王填曾指出,当前零售业前后台毛利的分配模式制约,采购不清楚商品的真实成本,没有做到真正为消费者创造价值。“此种业务模式带来最大的问题就是商品价格的不透明,致使合作双方滋生腐败,形成团伙性、系统性的腐败。”他建议,大型供应商与大型零售商能够更加公开透明地展开合作,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减少腐败滋生的温床,合作双方做到结款账期有保障、退货有保障,使业务回归采买本源。

永辉超市董事长张轩松也认为,在零供关系转型这件工作上,零售商同样也有需要自我改变的工作,建议零售商自我革命,零供双方去代理商制度,共同简化条约,仅保留商品进价和返利的销售模式,通过销售量级制定返利标准,减少中间环节的腐败产生。

五部委发布的上述通知也指出,零售企业应创新发展模式,“传统零售企业拓展业务发展模式,加强内部经营管理和品牌培育,通过开展职业‘买手’、供应链和品类管理等业务培训,提升人才队伍素质,形成经营和服务的新优势。”

商务主管部门表示,要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零售企业建立产品直采基地和物流配送中心,加强产销衔接,建立零售商和供应商长期互惠合作关系。引导零售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采购、仓储、运输(配送)等环节的科学管理水平,积极探索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并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商贸流通企业融资支持政策,为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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