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请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将适当调低煤炭产品出口关税税率。根据此前消息,包括动力煤和炼焦煤在内的各个煤炭品种出口关税税率将从目前的10%下降至3%。
业内人士认为,本次出口关税下调,可以看作是煤炭业脱困组合拳的又一项刺激政策。但是目前国内煤炭行业生产成本不低,出口价格优势并不明显,而且我国煤炭出口量微不足道,出口关税下调对整个煤炭市场影响有限。
从2002年开始,我国的煤炭(煤炭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进口量快速增长,国内煤炭需求量大幅提高。因此,在2004年中国出台煤炭出口配额制的相关政策,开始了对煤炭出口的控制。从2006年11月1日起,我国又对焦煤出口开始征收5%暂定关税;2008年8月20日始,炼焦煤出口暂定税率由5%提至10%;其它烟煤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税率10%,并一直延续至今。
“我国煤炭出口量较小,去年煤炭出口量不足1000万吨,即使取消关税,恢复至最高水平亦不足1亿吨,相对于3亿吨的社会高库存及接近3亿吨的进口煤,显得微不足道。且煤炭属不可再生资源,优质煤出口受限,因此靠出口挤占国际市场、改善国内煤炭供应过剩局面力度有限。”卓创资讯动力煤分析师商丽丽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