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周六发布通知称,从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煤炭应税产品包括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
财政部同时发布通知,自今年12月1日起对原油(原油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天然气资源税进行调整,其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相应将资源税适用税率由5%提高至6%,并对资源税优惠政策做出规定。
煤炭资源税方面,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财税部门在上述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清理收费基金、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条件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政府拟定。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和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分别减征30%和50%。
中国国务院于今年9月29日召开常务会议决定推进资源税改革,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2010年以来,中国启动新一轮资源税改革,大方向就是由从量改为从价计征。经过地区试点之后,自2011年11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但一直没有将煤炭资源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