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规模不等、覆盖区域不同的煤炭交易中心层出不穷,数额达到30多家。从目前已经运营的煤炭交易中心来看,形成了煤炭产地型、流通集散地型、煤炭主消费地型和综合功能型等多种交易类型的空间布局。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东北亚煤炭交易中心、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陕西煤炭交易中心、徐州华东煤炭交易市场等在深化煤炭市场化改革中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虽然煤炭交易中心用市场的手段调节或调控煤炭流通,但是,现有煤炭交易市场交易规模普遍较小,有些交易中心因为缺乏交易量反而成为“空架子”。
为了解决煤炭交易市场市场分割、规模偏小、交易手段落后、不够规范和无序竞争等问题,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全国性煤炭交易市场建设计划,拟逐步培育建成2-3个全国性煤炭交易市场,成立全国煤炭交易市场体系建设协调机制。
“从《通知》看,有关部门或者管理者伸向市场之手还是不愿缩回去,煤炭市场‘管’的味道依然浓厚。”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说。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设想,全国性煤炭(煤炭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交易市场主要承担全国范围内煤炭交易;区域性和地方性煤炭交易市场主要承担相应范围内煤炭交易。“事实上,煤炭交易市场根本没有全国不全国之说。”李廷认为,目前,我国煤炭交易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很难说哪些是全国性的,哪些一定是区域性的。而且政府不宜对交易市场交易量进行具体要求,对交易市场过多培育和支持则可能导致权力寻租和腐败发生。即便有的交易市场交易量达到了上亿吨甚至是几亿吨,在行业内有了很大知名度,但如果绝大多数交易在政府行政命令下进行,这种交易市场很难称之为全国性煤炭交易市场,甚至都不是名副其实的煤炭交易市场。”李廷说。
不过,也有煤炭企业人士指出,发改委文件对于那些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平台来说是个利好消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防止出现一窝蜂的现象。谷天野同样认为,“全国煤炭交易市场的建设在现有区域中心的基础上发展。”
早在2005年,国务院就提出“建立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以区域市场为补充,以网络技术为平台,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市场主体自由交易的现代化煤炭交易体系”;2009年中国煤炭运销协就酝酿组建全国煤炭交易市场。然而,时至今日全国性煤炭交易市场仍然是“空中阁楼”。“之所以到目前也未形成统一的全国煤炭市场,是因为政府做这事没有意义,也可以说是不适合政府做。”李廷表示。
同样认为建立统一全国煤炭交易市场难度大的还有中国煤炭运销协会市场观察员李朝林,他表示, 在全国煤炭交易中心建立的过程中,我国铁路市场化的步伐较慢,让煤炭市场化显得略有“跛腿”。“尤其是煤炭运输成本较高,煤炭物流费用占成本的50%以上。有统计数据显示,中国1000公里的煤炭物流成本,是美国的10倍至15倍,日本的15倍至20倍。”李朝林说,煤炭运输效率低,也是制约构建全国煤炭交易市场的一个原因。
“在逐步培育全国性煤炭交易市场过程中,政府的资源是可以利用的,但要防止出现像山西煤炭交易中心那样强制性行政命令的现象。政府最需要做得是加强市场监管,防止腐败滋生。”李朝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