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白酒、奶粉企业因为价格垄断而被重罚后,部分眼镜镜片生产企业也因违反反垄断法被罚1900余万元。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包括强生、博士伦等都因价格操纵被处罚。
此次调查始于群众举报,从去年8月即开始。发改委称,依视路、尼康、蔡司、豪雅等主要框架镜片生产企业和博士伦、强生、卫康等主要隐形眼镜片(抛弃型隐形眼镜片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生产企业普遍对下游经营者进行了不同形式的转售价格维持,存在固定镜片转售价格或限定镜片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
发改委表示,涉案企业的上述行为限制了经销商的自主定价权,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达成并实施了销售镜片的价格垄断协议,达到了固定转售镜片价格或限定镜片最低转售价格的效果,排除和削弱了镜片市场价格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使相关镜片价格长期维持在较高水平,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发改委表示,各涉案企业受到调查后,均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根据涉案企业的违法情节、危害程度,以及配合检查、整改情况等因素,各家企业受罚的程度也不同。其中,上海依视路光学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879.02万元,北京尼康眼镜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168.48万元。卡尔蔡司光学(广州)有限公司、北京博士伦眼睛护理产品有限公司和强生视力健商贸(上海)有限公司均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分别为176.6万元、369万元和364.37万元。对于配合调查,提供重要证据,积极整改的豪雅(上海)光学有限公司、上海卫康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免除处罚。
北京博士伦是北京一轻控股的合资公司,不过一轻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北京博士伦是公司下属非控股企业,具体信息要等第二天才能问询到。
强生视力健商贸(上海)有限公司昨天回应称,已积极配合发改委以及上海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的反垄断调查,并严肃对待《处罚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积极采取相应的整改和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