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游戏机市场开放之后,关于进口游戏的审批便成了众人所关注的焦点,毕竟没有游戏,再好的游戏机也只是个机顶盒。
对此,广电总局已经发布声明表示会在6月1日施行全新的进口游戏审批规范,其中对申报方和审批方都提出了更详细、明确的要求,目的只有一个,提高游戏审批速度。
通知的内容中规定,申报方必须提交填写详细、齐全的申报材料,用作审批的游戏光盘、程序必须能够顺利运行,而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以下是广电总局通知全文:
为进一步完善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互联网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游戏作品和电子游戏出版物的审批工作,避免因申报材料缺项、内容不全等引起的受理及审查延时问题,提高受理和审批工作效率,切实维护申请单位利益,本着精简材料、缩减流程的原则,总局对原申报材料要求进行了重新梳理,调整了申报材料说明和《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申请书》、《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游戏出版物申请书》。
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送相关申报材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和电子游戏出版物,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审核文件中应标明游戏的出版单位、运营(发行)单位及著作权单位。
二、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认真的格式性核验,具体包括:
1、《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互联网游戏作品申请书》或《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申请书》的填写应详实完整;
2、书面申报材料应齐全,且按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或排列整齐;
3、电子文档的光盘应能正常读取,内容应齐全;
4、互联网游戏作品客户端、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电子出版物光盘应能正常安装使用,互联网游戏网站或服务器应能正常登陆与连接,测试账号应能正常进入,相关功能设置应完全开放。
三、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材料齐全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材料要求及相关表格将于近期上传至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可登陆网站首页"行政许可"栏目查询和下载。
自2014年6月1日起,总局将按上述要求办理受理手续及审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