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江苏省物价局发布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南京市将于4月1日零时起,在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点)销售符合国V标准的车用柴油。至此,南京市成为全国继上海、北京之后,第3个提前使用“国五油”的地区,也是全国第一个推广“国五油”的省会城市。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和《省物价局关于南京市执行国V排放标准车用柴油价格问题的批复》,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国V标准车用柴油(柴油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最高零售价格在国III标准车用柴油(标准品)价格基础上,每吨提高530元,即每升提高0.45元。
调整后的汽油价格为:0#国V柴油7.57元/升;89#国V汽油7.20元/升;92#国V汽油7.63元/升;95#国V汽油8.06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