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执行难 商家想尽招数“婉拒”消费者

2014-03-26 03:04阅读:83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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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已有一周多,但调查发现,“网购7天无理由退货”的执行情况并不理想,而退货商品是否影响“二次销售”成为能否顺利退货的重要因素。

昨天在淘宝网上搜索发现,标有“不退不换”的商品约有5.67万件,包括服装、厨具、Q币、文具、书籍杂志、数码配件及其他私人定制产品等。

在主要销售生活用品的电商网站1号店上,除了新《消法》中明确规定不纳入无理由退货范围的商品外,食用类、贵重类、个人护理和贴 身类等多类商品也是无法享受7天无理由退货的政策,其中包括食品、保健品、饮料(饮料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药品、酒类、奶粉、婴儿辅食等,以及贵金属、手表、奢侈品等贵重类商品。

除了这种综合性的B2C电商网站外,一些瞄准专门行业的电商网站的退货规则更是千差万别。就酒类电商而言,目前只有极少数的网站含有7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条款,多数网站则表示,不支持退换货。

各家网站都有一个共同要求:退货的商品如果不影响商品的“二次销售”,基本上可以退货,反之则很难退货。一家电商网站负责人称,比如婴幼儿奶粉,有些家长打开给孩子吃了一次后,发现不合小孩的口味,要求退货,这样的商品拿回来之后根本不可能再次销售,只能处理掉。

对此我们咨询了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依据新《消法》规定,网购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报纸和期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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