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在即(以下简称“新消法”),新消法指出,对于网购商品,除“不宜退货”的情况外,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需要为“反悔”埋单,承担退货运费。
新消法即将出台,我们针对此进行了一项调查,展开的联合调查显示(1197位市民参与),对于新消法中备受关注的“网购后悔权”新规,超九成人明确表示“支持”。
本次调查发现,超四成受访市民(44%)有过不愉快的退换货经历。因此,即将实施的新消法备受关注,并赢得93%的人支持。
有业内人士认为,新消法实施后,“7日无条件退换货”将成强制性规定,“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也将让很多“糊涂账”有法可依。预测新消法将成 为网购市场的一剂强心针———免去消费者的后顾之忧,简化退换货程序,减轻消费者在退换货及维权时的心理压力,最终实现刺激消费。
调查显示,88%的受访市民预计,新规实施会提高自己的网购积极性或次数。仅12%的明确表示“不会”。
调查发现,仅3%的被访者对“网购后悔权”新规的执行没有担心。与之相对的是,61%的人担心执行难度大,无法做到对每家网店进行监管;56%的感觉“不宜退货”情况的细则不完善,缺少判断标准。
重庆网商协会顾问王蜀生昨天承认,新消法确实存在执行难度,比如,“不宜退货”情况需要给出更多明确标准,不能让这个规定成为商家的“避风港”。但消费者也要对新消法有信心,像个人定制的成衣(成衣行业发展研究报告)虽然属于不宜退货情况,但如果存在质量问题,即使不适用“后悔权”,也有消法的其他款项保障权益。
本次调查中,也有57%的受访市民担心,“后悔权”会造成消费者盲目购买和习惯性退换货,影响正常销售。不过,深圳电子商务协会会长郝建强表示,这要看买卖双方“作恶”的比例,“现在消费者后悔、退回的情况并不多,而由于产品质量、服务等问题投诉的数量却不断增加。”
王蜀生认为,新消法对商家与消费者是双赢的举措。像“不宜退货”的规定就是对商家的保护,而且“后悔权”本身也是对网购诚信体系的补充,会提高大家的消费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