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27日在商务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4年,商务部在反垄断方面的重点工作为,继续完善配套立法,制定《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适用标准的暂行规定》配套措施,推动出台《关于经营者集中附加限制性条件的规定》,研究修订《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
据了解,《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高度重视配套立法工作,平均每年出台2个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经过5年努力,初步建立了柏阔国务院法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指南、商务部部门规章、商务部反垄断局相关指导意见等多层次的规则体系,对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申报办法、审查办法、相关市场界定以及未依法申报处理等问题做出具体规范,提高了《反垄断法》的可操作性,增强了执法透明度。
在谈到今年反垄断领域的重点工作,除完善配套立法外,尚明还表示,2014年,商务部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查处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力度,通过严格执法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切实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同时,要深化国际交流,继续深化与美欧反垄断合作,重点做好与金砖国家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合作方对同时审查的跨国案件开展信息交流,共同维护市场的有效竞争,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指导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