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局昨日发布2013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新细则重点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原辅料把关、产品配方管理、生产工艺、过程控制等9方面的内容进行了重新规定,提出包括主要原料为生牛乳的企业应有自建自控奶源基地、不得使用氢化油脂、建立生产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制度等要求。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介绍,新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起草小组今年7月成立。小组由来自20多个单位的近30位专家组成,涵盖食品质量安全、营养、食品检验检测、风险评估等领域。
细则发布后,所有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乳粉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生产许可的企业要按照要求及时提出申请,于2014年5月31日之前全部完成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工作。
对于暂不能达到新细则要求、不能按时提出审查申请的企业,以及未通过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给予两年的停产整顿时间,保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
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在发布会上表示,此次发布的新版细则是目前食品生产企业当中最严格的许可标准,希望能够通过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重塑消费者对国产乳粉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