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从2014年将全面执行国IV汽油标准

2013-11-07 11:16阅读:61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全国各地都陆续出现了雾霾现象,治理空气污染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从本月起,江西省升级至第四阶段(国IV)车用汽油将实行优质优价,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加价290元,并将在2014年1月1日前全面执行国IV汽油标准。

目前,江西省第四阶段车用汽油90号、93号、97号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为9575元、10150元、10724元;每升分别为7.10元、7.63元、8.19元,下浮不限。

现在很多的汽车都已经达到国IV排放标准,但仍延用国Ⅲ汽油(汽油行业发展研究报告)。油品不达标准,可能会导致车辆排放净化装置提前劣化和失效,使用国IV标准汽油后,汽车的尾气排放量将降低。

针对此次油品质量升级,江西省发改委要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对销售的第四阶段车用汽油,必须明码标价,设置区别于质量升级前车用汽油的明显标志。不是第四阶段车用汽油,不得执行优质优价。

国IV汽油与国Ⅲ汽油质量标准相比,蒸汽压、烯烃含量、锰含量和硫含量4个指标发生变化,其中对油品质量影响最大的是硫含量,国IV汽油硫含量将从150ppm降至50ppm。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