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正就进一步放开原油、成品油进口权有关事宜进行研究,拟出台一份平衡各方利益的方案。商务部正就企业进口原油资质的范围进行相关研究,相关政策落实后,商务部将制定相关配套的贸易政策。
国家能源局相关部门日前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全国工商联和部分民营石油企业对民间投资进入石油领域的意见和建议。业内人士分析称,尽管各方反映上述意见稿对企业资质设置的门槛过高,但无碍原油和成品油进口权放开大趋势。
征求意见稿对拥有原油进口权企业在原油(原油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加工、环保、安全、质量、配套等方面都提出要求。其中,对原油加工的主要指标包括:炼油装置实际一次加工能力不低于500万吨/年,并且单套装置不低于300万吨/年,二次加工能力不低于300万吨/年,三次加工能力不低于400万吨/年。
对于放开成品油进口,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会长张跃认为,其条件一定要考虑到企业是否有违法行为、银行资信状况、业界影响力和企业自身经营条件。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适度降低条件,让更多企业进入市场、参与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