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改委了解到,为了更好的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国家将继续在小麦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且还会在今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收购价格。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
据悉,国家每年都会综合考虑粮食成本收益、供求情况、市场价格等各种因素,确定小麦等粮食产品的最低收购价格,并于作物播种前向社会发布,引导农民种植,促进粮食生产。新粮上市后,农民随行就市出售粮食。当主产区市场价格下跌较多、低于最低收购价时,国家指定企业(中储粮公司)按照最低收购价格入市收购,引导市场粮价合理回升。
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补偿成本上升和增加农民收入,农产品价格有必要保持适度上升态势,但是目前国内粮价已经高于国际价格,所以价格上升的空间较小,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面临新的不确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