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调整上网电价 终端电价不受影响

2013-10-11 10:43阅读:6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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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在9月底印发的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通知,目前多个省市的火电厂上网电价已经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在煤炭价格连跌一年的情况下, 煤电联动的火电上网价格终于迎来了下调,不过业内人士指出,短期内终端电价不会随着上网电价下调而下调。

去年国务院出台的《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而从去年9月份开始,国内煤炭价格一路下挫,已经连跌12个月,跌幅超过10%。在此情形下,国家发改委出手下调火电上网价格。据了解,此次除了新疆和云南所属电厂的电价未做下调,其他火电厂都根据所在省份做了相应调整。部分省区市的每度火电上网电价下调幅度如下:山西0.9分、贵州0.97分、江西1分、河北1.04分、山东1.17分、河南1.25分、甘肃1.34分、天津1.35分、福建1.44分、安徽1.49分、广东1.89分、广西2.2分、浙江和江苏均为2.50分。

数据显示,2012年全年火电发电量38137.51亿度,以全国火电上网电价平均下调1.3分/度计算,总计对全行业的利润影响为496亿元。国内主要发电厂都将受到影响。业内人士指出,目前终端电价没有出现调整的信号,上网电价下调后,对于工业用电或者居民用电的影响或许不会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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