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发布《2014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细则规定,2014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94.5万吨,其中70%为国营贸易配额。以下为全文:
商务部公告2013年第68号 《2014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4号),商务部制定了2014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数量、申领条件和分配细则,现公告如下:
一、关税配额总量
2014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194.5万吨,其中70%为国营贸易配额。
二、申请企业类型
(一)国营贸易企业;
(二)具有国家储备职能的中央企业;
(三)持有2013年食糖关税配额且有进口实绩的企业(以下简称有实绩申请者);
(四)日加工原糖600吨以上(含600吨)、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食糖年销售额4.5亿元以上(含4.5亿元)的制糖企业;
(五)以食糖为原料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
三、申请者基本条件
(一)2013年10月1日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通过最近一次年度审验;
(二)2011年至2013年在海关、外汇、工商、税务、质检、社会保障、环保等方面无违规记录;
(三)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和《2013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