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6月7日零时起下调国内成品油零售价,幅度为汽油95元/吨,柴油90元/吨,折升价90号汽油0.07元/升,0号柴油0.08元/升。
根据3月27日实施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成品油(成品油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同时适当调整了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
按照新机制要求,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但当汽、柴油的涨价或降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折合到每升调价金额不足5分钱,为节约社会成本,零售价格暂不作调整,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此外,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国际市场油价短时内出现剧烈上涨等特殊情形需要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可以暂停、延迟调价,或缩小调价幅度。
据了解,在每次调价日,成品油价格需要调整时,将在17时左右公布调价通知;调价金额不足50元、价格暂时不作调整时,将于调价日15时左右发布信息。调价信息将通过国家发改委网站和多种媒体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