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7 02:16阅读:44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原创
从商务部网站获得的消息称,日前,印财政部海关中央委员会发布过硫酸盐反倾销征税公告,称根据2013年3月12日发布的对中国、日本过硫酸盐(过硫酸盐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报告,决定自2013年5月16日起,对原产于或出口自中国、日本的过硫酸盐再征5年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企业税率为420美元/公吨,日本企业税率为822美元/公吨。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