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从南宁海关获悉,2013年1至4月广西边境小额贸易(以下简称“边贸”)进出口30.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50.8%。其中出口27.4亿美元,增长71.1%;进口2.9亿美元,下降28.1%。
继3月进出口突破10亿美元,4月边贸进出口继续保持增长势头,进出口9.4亿美元,增长92.6%。其中出口8.5亿美元,增长1.2倍,进口8889万美元,下降7.9%。
1至4月,崇左市边贸进出口25.8亿美元,增长67.4%,占85%;防城港市进出口2.6亿美元,下降15.9%,占8.5%;此外,钦州市进出口1.1亿美元,增长15%;百色市进出口8347.4万美元,增长27.2%。
1至4月,私营企业进出口22.9亿美元,增长22.1%,占同期广西边贸进出口总值的75.5%;国有企业进出口7.4亿美元,增长4.5倍。
1至4月,广西边贸出口纺织品15.6亿美元,增长1.3倍;机电产品7.9亿美元,增长46.4%;农产品1.6亿美元,下降4.9%,上述3者合计占同期出口总值的91.7%。进口农产品1亿美元,增长15%;煤及褐煤7563.7万美元,下降56%;铁矿砂(铁矿砂市场调查研究报告)及其精矿7689.6万美元,增长52.4%,上述3者合计占进口总值的85.6%。
海关工作人员表示,出口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明确边境小额贸易税收政策,将去年7月以来实行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按照增值税免税管理改为简化的备案管理办法。新政策从2013年4月1日起执行,对边境小额贸易中以代理外国企业、外国自然人方式出口的货物,明确规定实行代理报关备案管理,即企业出口货物前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出口后办理代理报关备案核销手续,办理过备案的货物,不进行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免税申报,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
此外,近期越南煤炭矿产工业集团表示,煤炭的年出口量将逐年减少,以优先发展越南国内的火力发电设施。受此政策影响,1至4月广西自越南边贸方式进口煤及褐煤下降56%。稳定边贸进口煤炭压力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