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印发“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的通知,列入“十二五”第三批风电核准计划的项目共491个,总装机容量2797万千瓦。
为规范风电项目开发建设,促进风电(风电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统筹考虑风能资源、电力市场及各地区发展状况,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十二五”第三批风电项目核准计划。
据了解,列入“十二五”第三批风电核准计划的项目共491个,总装机容量2797万千瓦。此外,安排促进风电并网运行和消纳示范项目4个,总装机容量75万千瓦。上述两类项目合计2872万千瓦,黑龙江、吉林、内蒙古的核准计划另行研究。
通知称,2013年内未能核准的项目,可结转到2014年核准。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应申请取消,不得置换。
通知还要求,各电网公司要积极配合做好列入核准计划风电项目的配套电网建设工作,落实电网接入和消纳市场,及时办理并网支持性文件,加快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风电项目建设与配套电网同步投产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