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昨日正式发布了最新的“钢铁行业规范条件”这次规范在环境保护和能耗方面的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其中明确表示,粗钢年产量100万吨以下的普钢企业将被淘汰。
规范中要求,钢铁(钢铁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企业的生产规模需达到2010年普钢企业粗钢年产量100万吨及以上,高炉容积须达到400立方米以上,否则将会被淘汰,这次标准的大幅调高,对于后期钢铁行业节能减排,兼并重组会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规范中还会工艺和装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钢铁企业主体工序须配备节能减排设备,烧结机应配套烟气余热回收及脱硫装置等,对于节能减排的装备做出了强制要求。
工信部将定期受理钢铁企业的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会明示,对于没有列入公告名单的企业将不会给与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