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1-6月,广东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9699.75亿元,增长11.6%;其中,6月份实现零售额1692.73亿元,增长14.1%,增速比5月提高2.0个百分点。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累计增长18.3%,单6月增长20.3%,增幅比5月提高0.5个百分点。
住宿餐饮业累计实现零售额1158.05亿元,增长10.8%;其中,6月份实现零售额193.80亿元,增长11.6%,增速比5月提高1.4个百分点。1-6月,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单位)中,食品、饮料、烟酒类累计增长14.8%,单6月增长15.4%,增幅比5月提高4.4个百分点。
日用品类累计增长20.4%,单6月增长35.5%,增幅比5月提高10.7个百分点;家具(家具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类累计增长18.8%,单6月增长12.0%,增幅比5月提高9.6个百分点;汽车类累计下降0.5%,单6月增长9.9%,增幅比5月提高9.7个百分点。
批发零售业是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引导性力量,是我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竞争最为激烈的行业之一。
目前,从宏观经济走势来看,居民收入水平整体上处于较快上升阶段。从长远来看,我国居民消费无论是从总量上,还是从结构上都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这为我国批发零售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中长期宏观环境。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批发零售业共包括2大类、18中类、92小类,详情见附件。
批发业是指批发商向批发、零售单位及其他企业、事业、机关批量销售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的活动,以及从事进出口贸易和贸易经纪与代理的活动。批发商可以对所批发的货物拥有所有权,并以本单位、公司的名义进行交易活动;也可以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而以中介身份做代理销售商;还包括各类商品批发市场中固定摊位的批发活动。
零售业指从工农业生产者、批发贸易业或居民购进商品,转卖给城乡居民作为生活消费和售给社会集团作为公共消费的商品流通企业。它是百货商店、超级市场、专门零售商店、品牌专卖店、售货摊等主要面向最终消费者(如居民等)的销售活动。包括以互联网、邮政、电话、售货机等方式的销售活动。还包括在同一地点,后面加工生产,前面销售的店铺(如面包房)。
目前我行的客户中,从事批发零售行业的客户占45%,包括从事服装、图书、建材等产品销售的客户,均属于此类行业。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当地政府根据从业人数与销售额来规定的一种划分界线,比如某市批发业限额以上是指年末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贸易业限额以上是指年末从业人员60人及以上,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每个城市的这个限额都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