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零时起,全省降低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油价迎来两个月内的第三次下调。其中,最常用的93号汽油降价0.34元/升,新的最高限价为6.97元/升。由此,河北省成品油零售价回归六元时代。
昨日下午,省发改委发布《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冀发改传〔2012〕38号),河北省降低汽、柴油(柴油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最高零售价格。我省90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由每吨9075元调整为8655元,每吨降低420元;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由每吨8265元调整为7865元,每吨降低400元。
此次成品油价格下跌幅度比上次稍小,每升约降0.3元至0.4元。具体来说,河北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为:93号汽油降价0.34元/升,新的最高限价为6.97元/升;97号汽油降价0.36元/升,新的最高限价为7.36元/升;0号柴油降价0.35元/升,新的最高限价为6.79元/升。 另外,90号汽油新的最高限价为6.46元/升,5号柴油新的最高限价为6.66元/升,10号柴油新的最高限价为6.52元/升,负10号柴油新的最高限价为7.2元/升,负20号柴油新的最高限价为7.54元/升,负35号柴油新的最高限价为7.81元/升。
按照《通知》要求,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使用的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降低。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8300元和751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即汽、柴油标准品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7900元和7110元。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
根据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关于实行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冀价经费〔2012〕11号)的规定,自7月11日起,我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标准从0.03元/人公里相应调整为0.024元/人公里。
业内人士分析,成品油调价后,各地区汽柴油价格将整体主稳,局部出货政策或微调。调价达成以后,各地区汽价将同步补跌,柴价短线将以持稳为主。同时,下游补库需求将集中爆发,国内市场也将迎来一轮购销小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