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国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山西省商务厅厅长孙跃进表示,国家清理整顿对象须同时满足 “最大单店营业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门店数超过20家、2010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三项条件,而我省将凡满足此三个条件之一的零售企业均纳入整顿范围。
同时,山西省已制定《山西省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山西省商务厅、物价局、公安厅、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等六部门组成的“山西省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负责清理整顿日常事务。
目前,山西零售行业持续稳定快速发展,涌现出了美特好、沃尔玛、家乐福、王府井、燕莎百货、华宇购物中心等大型零售企业,这些企业为满足群众需求、繁荣市场、扩大内需、促进消费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一些零售商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孙跃进表示,这些违规现象主要集中在包括 “不公正条款”、“不合理收费”和“拖欠货款”在内的三个方面。
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期间,各零售商已对收费情况开展自查自纠。2012年2月至4月,山西省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协调小组将开展联合检查,检查将覆盖本辖区符合清理整顿范围条件的所有零售商及门店;对跨省(区、市)经营的零售商,检查期间要与其总部所在地的协调小组密切沟通。
孙跃进补充,对检查中发现自查不到位的违法违规问题要从严处理,对发现自纠不到位的要严格监督整改,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有关整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