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将至,烟花爆竹的生产、运输、销售开始进入旺季,同时涉及到的安全问题也十分突出,为此,自治区安监部门对2012年新疆市场上流通的烟花爆竹率先采取了张贴电子标签和条形码的新举措,这就相当于给了烟花爆竹一个“身份证”。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品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方向阳:“这个电子标签是烟花爆竹唯一的一个不可复制的信息,批发企业必须采购张贴有电子标签和条形码的产品并采集信息,零售企业在零售环节也要求他采集信息,这样就做到了烟花爆竹从生产、批发、销售等各环节的全程监控。”
其实,这种条形码还有一个方便之处,就是可以通过手机查询。如果您在购买了烟花爆竹以后,可以登录烟花爆竹掌上查询系统,输入产品条形码的19位或22位编号之后,就可以查询到所购买的烟花爆竹是否经过核查了。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品监督管理处副处长 方向阳:“如果说这个界面上反映此条码不存在,说明这个烟花爆竹没有执行流向登记制度,未采集相关信息,没有采集信息就不能在疆销售,如果说输入进去查询以后显示有生产企业的名称还有生产入库的时间,说明这个烟花爆竹符合在疆销售的要求。”
从去年11月28日,安监部门就开始组织对全疆的3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32家批发企业和94家长期零售点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查处,现在新疆市场上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张贴了电子标签和条形码。另外在春节期间,安监局还将对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