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20日起,以黄体酮、甘油糖果、罗红霉素等为代表的158种(规格)的药品有了最高零售价格,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所列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规定价格。以前公布的药品价格凡与核定价格不符的,一律以核定价格为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激素、调节内分泌类和神经系统类等药品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精神,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核定了这158种(规格)药品剂型的最高零售价格。在此次核定的药品价格中,黄体酮软胶囊的价格为每100毫克\12盒(瓶)41.90元,甘油糖果注射剂75克塑瓶的价格为每支(瓶)41.80元,罗红霉素分散片50克\24盒为每盒7.50元。
省发展改革委要求,未公布最高零售价格的其他剂型规格药品(已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的剂型除外),有关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可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核价资料,该委将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核定我省最高零售价格。未核定公布其最高零售价格前,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违反药品差比价规则,按原定价格在我省市场销售。同时,各市、州发展改革(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对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药品价格政策,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