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激发互联网保险市场活力,促进大数据收集和挖掘方面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最终使得行业健康向上发展,放松的费率监管政策更受欢迎。但过于宽松的费率监管又会导致大数据的滥用,为保护消费者正当利益、保护保险公司健康发展、维持行业竞争秩序所需要的必要保证,合理适度的保险监管费率监管非常重要,迫切需要制定出能够降低市场成本和监管成本的保险费率监管政策。那么,怎么样才能制定出合理的政策?
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随着现在互联网保险公司的数目不断增加,具体保险产品层出不穷,种类也更加多样,检查每一个产品合同是否公平、其价格是否合理将造成巨大成本,可操作性不强,监管审批的时间也会大大延长,严重的可能使保险公司错过最佳的商机;再加上现在新技术发展迅猛,个人定制化的保险产品出现,数据量之多、任务量之大使得这样的监管方式越来越不现实。
在这种情况下,以保险产品费率信息报备为核心的注册制监管应运而生,从对每一个产品的合同价格的审批转变为数据库及算法的报备与注册,各个保险公司为不同客户根据风险因子打分形成差异化的保险费率,由保险公司产品发行的申请人依法将与产品的信息(包含费率厘定)的资料公开,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保险监管部门审查。监管部门只需监管保险公司采用的数据库是否合适,算法是否合理,而不必监管其具体价格和合同。
经过监管机构备案的新产品,规定其保障范围和保险费率应作为同类保险产品的基础保障范围和基础费率,各保险公司开发的与新产品保障功能类似的产品,应统一使用该基础保障范围和基础保险费率,也可根据市场需求适当扩展保险保障范围并同时合理提高保险费率,但不得缩小保障范围或降低费率,也不得以增加特约条款等方式来变相降低费率、规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