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从始至终,漫游费设立的出发点并非“盈利业务”,而是控制不同地区、不同集团之间电信企业竞争能力的成本策略。最早在上世纪90年代,由于东西部地区电信基础设施发展严重不均衡,西部地区的网络(网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资源、用户数量远低于东部地区,平均每户的覆盖成本也高于东部地区。由此带来的结果是,东部省份移动电话的资费相对低于西部地区。
由于移动网络的便捷性,这很容易导致西部用户在“沿海城市开通业务、使用西部网络”的情况出现。由于运营商自成立以来一直各省、市、县公司保持相对独立运作,自行管理业务、收入、财务。这种情况会导致“西部省份花钱建网、东部省份乘凉”的局面出现。
出于这种考虑,当时邮电部制定了《关于加强移动电话机管理和调整移动电话资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移动电话需收取0.6元/分钟的自动漫游费。而漫游费的产生,也基本以“市”为边界,A市用户在B市进行语音、短信业务时实际上使用的是B市运营商的网络,而B市运营商则会向A市运营商要求支付“漫游结算费”,以弥补其成本,而A市运营商则会向用户“额外”征收漫游费,用于给B市运营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