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通公司宣布,在多次沟通未果后,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控告魅族公司,称其侵犯3G和4G网络(网络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利。无论是在中国市场还是在海外市场,知识产权都是无法回避的问题,继续鸵鸟策略不可取。
高通宣布其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对魅族的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和高通所承担的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许可义务。该起诉状同时请求法院判决高通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构成高通与魅族之间针对移动终端中所实施的高通中国基本专利的专利许可协议的基础。前述高通中国基本专利包括与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无线通信标准相关的专利。
为了与魅族达成专利许可协议,高通向魅族发起了多轮交涉,试图通过诚信谈判与其达成协议。高通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协议的内容,与高通在2015年向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交并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的整改方案的条款一致。虽然高通更希望无需付诸诉讼就能与魅族解决争议,但遗憾的是,魅族始终缺乏通过诚信谈判与高通在前述整改方案条款的基础上达成专利许可协议的意愿。与此同时,魅族继续不公平地利用高通的创新来拓展其业务,并拒绝向高通支付使用其有价值的技术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