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税改新政将于今年4月实施

2016-02-24 11:05阅读:56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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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跨境电子商务(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税改新政将于今年4月8日落地实施,按照行邮税征收的50元以下免税额度将被取消。

跨境电商税制新政的实施将引导行业“由乱而治”,进入规范化、机制化、规模化的高速发展轨道,对行业中长期发展是利好。

为降低对一般贸易进口的冲击,同时考虑到大部分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设置单次交易限制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制2万元。

在限制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依据《进出口关税条例》关税保留免征税额,单次交易限值内实行简易征税,税率暂设为0%。

为避免税收流失,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超过限制的均按照一般贸易征税。单个不可分割商品价值超过2000元限额的,按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全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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