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双12”等时段已成为各大电子商务(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平台进行集中“大促”的惯例。从10月1日开始,电商平台再进行集中促销活动就必须遵守《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否则可能会被查处。
规定对第三方交易平台在集中促销中的义务进行了明确。如第三方平台应该对卖家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并应该记录、保存促销活动期间卖家在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时间;应对卖家的促销活动进行检查监控,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应当事先显著公示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等信息,且不得虚构成交量或用户评价等。
同时,对于在第三方平台开展交易的卖家也作出一系列规定,其中包括赠送积分或优惠券的,应标明使用方法、条件;有奖促销不得虚构奖品数量和质量等。规定指出,除正常销售的产品外,赠品的质量也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规定,并按规定提供“三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