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消费人群越来越多,涉及的金钱交易也越来越复杂,而目前这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人们在网购交易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的问题。因此,我国正在积极进行电子商务立法,其草案有望年内完成。那电子商务法草案的拟定会借鉴已有的网络规定吗?
立法的重要参考有消费者熟知的淘宝、天猫、京东、苏宁易购等第三方平台规则,部分规则有望直接纳入法规。来自全国人大财经委、工商总局、商务部、发改委等政府部门,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等行业协会,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法学界与会专家共同指出,社会共治原则作为电商立法的最大共识,已经非常明确,淘宝首创的大众评审机制,吸纳社会力量共同治理平台交易纠纷,是未来电子商务法倡导的方向和趋势。
其实,只要上网购物,就不可避免地要跟网规打交道。网规又叫平台规则,是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根据实践经验自行摸索出的一套网络市场治理措施。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网规属于新生事物,即使作为中国电子商务的领头羊,淘宝系统建设网规也才只有不到10年时间。
发展到今天,以淘宝网为代表的中国电商平台都已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规则体系。比如,现行的淘宝规则,分为准入规则、营销规则、交易规则、处罚规则四大类。基本上涵盖了从注册到交易完成整个过程中可能遇到问题的处理规则,从而支撑着大淘宝平台庞大的交易系统,确保3.67亿“剁手党”顺畅、安全地“买买买”。而这些规定也将被电子商务法草案所借鉴。淘宝规则中的一些适应网络市场特点的治理措施,如“消保金制度”“信用评价”“店铺评分”等,已被各大电商平台借鉴采纳。
在消费者保障方面,淘宝规则的诸多独创做法,包括诚信消费者先行赔付、卖家赔付不足平台代为垫付、延迟发货赔付、天猫商品假一赔五、平台神秘购买抽检商品品质等,也将被电子商务法草案所吸收采纳。
所以,电子商务立法会借鉴已有的网规精华。淘宝等第三方平台的交易规则,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引领、推动、示范的作用,是一代电商人智慧的表现。电子商务立法应当将现有的第三方平台规则视为重要参考,借鉴吸纳其中的精华,从而推出规范化的草案规定,给网购消费者带来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