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1月开始,跨境第三方电子支付(电子支付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试点业务推向全国,从以前单笔交易1万美元扩大到单笔交易5万美元。在整体的交易当中,平均单笔支付基本都是在100美元以内,远远低于5万美元交易的限额。
昨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2015年度第二季度政策新闻发布会。外汇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司长杜鹏表示,从跨境电商第三方支付整体的交易当中看,平均单笔支付基本都是在100美元以内,远远低于5万美元交易的限额。
杜鹏介绍称,从2015年1月开始,外汇局在总结前期,包括北京、上海、重庆、浙江、深圳这几个地区试点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把跨境第三方电子支付的试点业务推向全国,也就是说,全国范围内只要具备相关条件的机构都可以办理这项业务。考虑到更进一步扩大电子支付的业务,便利企业和个人进行跨境业务的需求,在扩大试点的同时,将以前单笔交易1万美元扩大到单笔交易5万美元。根据目前的试点情况来看,从2013年9月开始,通过电子商务一共办理的试点交易收支是132.9万笔,金额达到33.2亿美元。其中今年1至5月的交易额,就接近了从试点开始到去年年底的金额。在整体的交易当中,平均单笔支付基本都是在100美元以内,远远低于5万美元交易的限额。
根据以零散邮寄方式向境外邮寄货品的情况,为了便利结汇,外汇局在浙江和福建进行试点,允许以商业单据代替报关单作为结汇的依据,目前来看效果比较好。下一步,外汇局将根据国务院整体经济战略发展部署,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之上,积极研究是否可以进一步地扩大支付的限额。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司长王允贵表示,特别提款权(SDR)的评估,目前主要是人民银行在牵头,外汇局参加。相关的进展正在按照人民银行统一要求下进行。加入SDR是中国改革开放过程中,经济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部署,加入SDR对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一步减少中国涉外经济货币错配、降低金融风险方面非常重要。加入SDR方面我们会积极努力,但这是瓜熟蒂落、顺其自然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积极配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真做好加入SDR各方面的评估工作,使国际社会对人民币在国际上的使用程度有更清晰全面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