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工信部关于“加强共建共享促进4G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全省共建共享水平,促进电信(电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健康持续发展,陕西省通信管理局日前下发《陕西省2015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施意见》,要求三家基础运营商全量开放存量铁塔资源,共同做好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进一步确立铁塔公司在共建共享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在前期调整省级共建共享协调机构的基础上,由各市铁塔分公司负责组建市级协调机构。市级协调机构组长由各市铁塔分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电信、移动、联通、铁通分管副总经理担任;铁塔公司负责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建设流程,建立健全例会简报制度。
二是要求三家基础运营商向铁塔公司全量开放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资源,并为铁塔公司开展资源核查等工作提供便利条件。通信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以及工信部、国资委文件要求的重点场所的室分系统,均应交由铁塔公司承建。
三是明确了存量资源交接过渡期内共享协调流程,并在陕西省通信管理局设立共建共享举报电话,受理举报信息。陕西管局将不定期对各市共建共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抽查,重点是铁塔建设等领域。
四是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发生未经省共建共享协调小组同意,擅自建设通信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擅自建设文件规定的重点场所的室分系统,以及现有电信基础设施具备共享条件而拒绝开放共享等11种情况时,将严肃处理,并报请上级单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分。